镇巴县人民法院集中清积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镇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具体协调下,多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使一系列“骨头案”顺利执结,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2008年12月15日,上报最高法院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73件,结案71件,结案率达97%,且均为实体结案。清积活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关键 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是搞好这次清积活动的关键。镇巴县委对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特别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政法委、法院对开展清理积案活动的汇报,重新调整了镇巴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成员,支持人民法院建立了执行工作威慑机制和执行申请人特困群体救助办法,决定将执行救助基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将执行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由原来的2分提高到4分,并研究解决了执行机构设置和执行活动专项经费等问题。县法院召开冬季威慑执行活动动员大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亲临指导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为法院执行工作支持鼓劲。这次镇巴法院清积任务重,73件积案中,涉及行政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军队、企业等特殊主体的案件14件,这14件案件是“拦路虎”案件,县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挂帅督办,案件分类别、性质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具体协调。其中被执行人涉及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的案件,县人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督促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使长达十多年之久的两件积案得以执行。涉及行政机关、乡政府的案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两次召集被执行人单位的负责人开会,限期到法院履行义务。不到两周时间,14件积案,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就达11件,强制执行1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2件,结案率达100%。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使一批难案、重案得以执行,极大地鼓舞了执行工作士气,为清积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是保障 针对积案基数大、任务重的实际,镇巴法院行动早、动作快,在十一月中旬就迅速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将清积活动和冬季威慑执行活动有机结合,全院动员,一盘棋部署,按照五定一包制度,将积案任务分解到各部门逐案确定责任人、承办人和包抓领导,限时结案。全院取消工休假、双休日,一切以执行工作为中心,全力以赴,强力推进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院执行活动办公室定期对进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责任人、承办人待岗学习、停发工资,包抓领导要作检查。并对执行局的力量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对车辆、经费予以倾斜,并明确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拘留、拘传、罚款决定书,院长授权包抓领导签发。实践证明,由于部署周密,措施得力,为清积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多管齐下,实现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 活动伊始,该院首先在外部环境上营造声势,通过新闻媒体发表院长电视讲话一次、发布执行公告两期、公布拒执行人名单40人次、编发清积专项工作简报12期、发送宣传材料150余份,加大清积工作宣传力度,为执行活动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执行活动中多措并举,强力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汇报,通报进度,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适时对清积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包抓领导靠前指挥,天天过问每个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人力、物力,解决具体问题困难,对需要集中强制执行的大案、难案,亲自带队部署指挥。各部门比赛执行,打破了上、下班常规,不分白天黑夜,实施夜间行动、零点行动、蹲点守候、突然出击,采用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威慑执行和政治思想攻势相结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其他部门联动协助执行相结合等手段,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执行积案的清理。对思想工作不能奏效的被执行人,果然采取强制措施,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有和解可能的,极力促成和解。活动中,该院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次,拘留4人次,罚款2人次,查询、划拨、冻结、提取单位和个人存款32案次,扣押、查封财产2案次,执行和解16案次。对执行对象为特殊主体的案件充分运用督办、协调手段执行,多部门联动,以兼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活动中共执结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14件次,社会反响良好。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能执结的案件,没有轻易适用程序结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逐案研究执行方案,因案施策,力争实体结案,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此外,该院在活动中还采用成立专案组赴外地执行、动员被执行人亲友协助执行、手机发送短信沟通执行等灵活方式,使一些老大难案件顺利执结。活动共派出两个专案组赴山西、四川等异地执行,异地执结标的达13万元;整个执行过程中没有因人民法院的执行不当而导致当事人上访的情况发生,达到了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相统一。 清积工作任重而道远,镇巴县法院在思想上没有任何松懈厌战情绪,他们决心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力争在上级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使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执结率达100%,给党和人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汉中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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