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执行刘某拖欠杨某工程款一案时,发现刘某为躲避债务而外出打工,至使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困境。经过缜密的调查,发现刘某与其前妻徐某仍有联系,并且他们之间的离婚也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办案人员当即决定找到徐某了解情况。找到徐某后,徐某满口托词,表示他们已经离婚,此案与自己无关,还明确表示不知道刘某的具体情况。鉴于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开始耐心细致的给徐某做思想工作,陈明利害,徐某终于被办案人员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感所打动,说自己现在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他们唯一的刚满20岁的儿子就是由于家境困难,而不得不放弃上学的机会也外出打工去了,表示现在确实困难,愿意分期在5年内偿还所有欠款。之前刘某与杨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于是办案人员又找到申请执行人杨某说明刘某现在的境况,杨某表示同意和刘某和解。双方当事人感言:“是执行和解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积怨,让我们再次走到了一起”。 我们作为政法干警,是维护法律尊严的使者,但并不是一味的追求法律效果,在办理个案中还要充分考虑到社会效果,真正把构建“和谐社会”牢记于心,落实在办案中的每一个细节上。
(作者:西乡县人民法院 刘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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