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8日,一起被告人外出躲避长达六年,自诉人多次上访,矛盾十分尖锐的刑事自诉案件,在区法院成功的调解并执行完毕。 自诉人李明全与被告人李水全均是汉台区望江乡草塘寺村民。2001年6月,被告人与自诉人之父李建平因田地放水发生争执,自诉人闻讯后也赶往现场与被告人互殴,后致李建平死亡,自诉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公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法医鉴定李建平系心肌梗塞死亡,检察机关做出了不予批捕李水全的决定。自诉人及其母随后到市区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上访,要求追究被告人杀人罪责任。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出走,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此后,自诉人及其母又多次上访,情绪激动,并扬言要对被告人家庭实施极端方式报复。区法院领导和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给自诉人及其母亲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反复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对他们过激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训诫,同时反复到被告人可能隐藏的地点寻找被告人。在此后案件中止审理期间,办案干警从未放弃过对被告人的寻找和对自诉人的解释、安抚,最终自诉人被法院领导及办案法官高度的责任心及耐心感动,主动放弃了上访,消除了对政法机关的误解。2008年2月18日,得知被告人李水全回家的信息,案件承办人许正武法官和法警迅速赶往被告住所地依法将被告人传唤到法院,通过12个小时的思想工作,被告人最终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自诉人及其母亲认错,双方达成赔偿三万元的协议,当天晚9时许兑付清结,两家人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作者:汉台区人民法院 许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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