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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庭审观摩 促进司法公正


——汉台区法院庭审观摩制度化建设稳步推进


      7月24日上午9时整,在汉台区法院西郊法庭的审判庭里,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旁听席上,以该院院长宋一为组长的庭审观摩考评组的成员们一边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一边不时地对照着手中的《庭审观摩评分标准表》。这是该院正在进行的庭审观摩考评活动,也是该院自《庭审观摩考评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进行的第九场庭审观摩考评活动。目前,该活动作为一项制度正在全院推行并稳步发展。
      庭审观摩考评制度的推行是创建“四个一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构建“学习型”法院的具体体现。首先,它是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委、上级法院“大学习、大讨论”会议精神,切实改进自身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着眼点和切入点;其次,它立足于打好审判基本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其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其“内功”修炼。通过庭审观摩,庭审规范化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庭审过程更加严肃透明公开,各方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度得到了提升,也促进了案件调解率的大大提高。
      庭审观摩考评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得到了院党组的高度关注。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由六名院领导带队,分别到外地取经学习。同时,抽调专人制订了《庭审观摩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并下发各庭室广泛争取意见,对意见进行汇总、讨论几经修改经院党组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二是成立观摩考评委员会及办公室,院长任主任,副院长为副主任,审委会委员及各业务庭(局)正、副庭(局)长为成员。庭审观摩考评组由考评委员会视具体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与本院法官共同组成,从根本上保证了考评组成员的专业性与广泛性。三是对通过的《庭审观摩考评暂行办法》迅速投入运行。截止目前,共有83人次参加到考评组,进行了9场次庭审观摩活动,填写考评表83份,对7个审判业务庭(刑庭、民二庭、民一庭巡回二庭、七里、河东店、西郊、武乡)的9个合议庭进行了观摩考评。案件类型涉及到刑事、民商事等,其中民商事案件中既有统一的一般侵权、劳动争议等,也有新型的股权转让纠纷等,每次考评均有院长或副院长带队,参加人员中有审委会委员、各庭正副庭长、本院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及陪审员,甚至辐射到了书记员。庭后现场进行评析点评,指出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好的做法加以总结和推广。通过互相切磋,交流提高,使大家对庭审规范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通过庭审观摩,摆正了自己的心态和位置,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四是换位思考,使法官们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更加关注民生,更善于追求案结事了,从而将“大学习、大讨论”会议精神真真切切地落到实处。在观摩的同时,随即下发《观摩问卷调查表》,征求旁听人员对庭审情况的意见,共收回调查表8份,普遍反映庭审节奏紧凑,程序合法,秩序井然,对庭审情况较为满意。
      随着庭审观摩考评制度的建立和在实践中的不断完善,目前已确定了每周安排1-2次观摩庭,每年每个庭至少安排观摩2-3次,由观摩组成员现场评析,定期通报观摩考评情况并纳入所在庭室目标管理考核。作为一项制度,庭审观摩考评的推行,不仅为本院干警创造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使大家对公正司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一个窗口,它也将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从而以更加开放的形象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作者:汉台区人民法院 余宝霞)


添加日期:2008-8-8 15:46: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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