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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个基层法院及个人喜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当我市法院系统正在按照上级指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灾后重建的时刻,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市宁强县人民法院、略阳县人民法院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我市略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汉生同志、宁强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马勇同志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这是上级部门对我市法院系统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努力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在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信心,相信我市法院系统的全体人员一定能够将荣誉化成继续奋进的动力,为灾后恢复重建及今后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再立新功。
  当前正是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要时刻,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以受到表彰的英雄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抗震救灾中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团结精神,冲锋在前、敢打硬仗的拼搏精神,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精神,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更加迅速的行动、更加扎实的作风,一刻也不放松地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审判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把向英雄典型学习的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抗震救灾伟大精神贯彻融汇到法院各项建设之中,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六个坚持”、“六个确保”的工作要求,从容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复杂局面,敢于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受到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法院
 
 
 
受到表彰的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赵汉生           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马  勇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
 


添加日期:2008-8-6 16:14: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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