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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划定后两年无法建房 法院受案调处三月新房盖好



      勉县法院近期成功调处了一起因阻挡建房而形成的纠纷,使勉县旧城改造中搬迁的袁氏父子等24户拆迁安置户长达两年无法建房的问题得到解决,有效地维护了搬迁户的合法权益。
      2006年3月,因勉县县城旧城改造的需要,居住在勉县县城城郊联盟村10组的村民袁永华、袁自强父子(以下称“袁氏父子”)俩等24户的旧房被汉中国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国泰公司”)征用。同年9月,勉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勉地字(2006)44号文件,为袁氏父子等24户拆迁户在勉阳镇联盟村重新审批了宅基地。当月国泰公司与勉阳镇联盟村委会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之后,城建、土地部门、联盟村委会及国泰公司共同确定了拆迁户的安置点。城建部门为其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相关部门参加下,给袁氏父子等24户安置户划定了宅基地。由于给袁氏父子划定的宅基地位于新安置点的拐角处,两条规划线必须以此为基准点。因此,要求必须由其先建到一层后其他户才能修建,从而确保新建房屋的高度、式样、外观的协调一致。当年12月,正当袁氏父子扎房屋根基时,位于其房根基北边10余米的高永安、高尚先父子(以下称“高氏父子”)以袁氏父子的房子修好后会影响其通风、采光以及用电不安全等理由强行出面阻拦,不让其施工,后经镇、村、组及县上有关部门的多次协调,直到2007年10月袁氏父子才勉强将房根基扎好,可正当其继续施工时,又被高氏父子以种种理由阻挡,致使其无法再施工修建,一些搬迁户因不能及时建房曾多次找县政府,有的还堵国泰公司的大门,后虽经多个部门出面劝解,但效果甚微。袁氏父子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3月、4月组织工匠再度动工修建,均被高氏父子强行阻挡,不仅使袁氏父子的房屋无法修建,其他22户拆迁户也无法动工。2008年4月29日,袁氏父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以相邻损害防免纠纷为由诉至勉县人民法院,由该院高潮人民法庭承办。考虑到此案涉及户数多、关注的群众多,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同时,勉县旧城改造又是勉县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庭长夏明飞、副庭长金钢和审判员陈震德共同组成合议庭承办此案。高氏父子中尽管高永安只有51岁,但其左臂短细,残疾多年无法干农活。其父高尚先现已75岁高龄,体弱多病,路人见了就躲避,更不用说与其发生纠纷。如果案子处理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酿成命案。在相关法律手续刚送达高氏父子后的几天里还发生过几次小的纠纷。就在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的当天下午,两家纠集亲友多人还发生撕扯、打骂等行为,法庭接到电话后,不顾余震不断,立即率人到现场做劝解疏导工作。在答辩的日子里,法官们想方设法,采取亲友劝,村、组长说服,合议庭先后7次上门讲法析理,但双方矛盾仍然不能调和,合议庭决定开庭公开审理此案。为了扩大影响面,把开庭时间定在6月20日中午1点钟,老百姓有充裕的时间参加旁听。开庭地点定在院机关大审判庭,让愿意旁听的群众都能容纳。经过3个小时公开开庭审理,案子审得清清楚楚,高氏父子及旁听群众听得明明白白,案子谁胜谁败,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心里都明白。由于考虑到高氏父子的实际情况以及案子判决后便于执行,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而是给当事人留了两天的时间自行商量。正好是双休日,两天时间还不到,双方均给法官打电话要求法庭主持调解。6月23日高氏父子和袁氏父子早早地来到法庭请求调解,合议庭考虑到袁氏父子的新房建好后有可能对高氏父子的小房形成轻微遮荫,因此在调解时,通过做工作,在袁氏父子自愿向高氏父子支付了2000元补偿费的前提下,高氏父子同意不再妨害、阻挠其施工建房屋。至此,一桩闹了近两年无法建房的纠纷,经过勉县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终于划上了句号。袁氏父子高高兴兴地开始了建房子。截止7月29日当办案法官们再次去纠纷现场察看,袁氏父子的两间三层楼房主体已建好。随着袁氏父子新房的建成,旁边的22户也紧随其后,有的已建到一半,动工最迟的也打好了根基。此案的成功调处,为勉县的重点建设项目¬¬¬----旧城改造以及袁氏父子等24户搬迁户的安居工程解决了一大难题。


                     (作者:勉县人民法院  夏明飞)


添加日期:2008-8-5 15:23: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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