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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利用职权受贿一百七十多万元 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为怀昨天受审

  昨天,勉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为怀受贿案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一起多年来发生在汉中影响较大的受贿案件。
被告人陈为怀,男,55岁,2001年8月任勉县土地管理局局长,2002年9月任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03年3月任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7月兼任勉县人民政府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2007年1月兼任勉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9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21日被依法逮捕。
  汉中市中级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为怀自2003年8月至2007年5月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170.7万元,美金5000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一天,此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俊娜)


添加日期:2008-7-9 9:25: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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