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推动全院工作的改革创新,为我市率先突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平安和谐汉中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市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全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当务之急,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实际行动。一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全院干警深化对十七大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理解,统一思想认识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关系政法工作的大局。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特殊重要性,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奋进的基本依据。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就是要使全院干警进一步理解、掌握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二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增强全院干警职能意识,履行好职责使命的需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就是要让全院干警正确把握国情、市情,客观认识当前形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发挥好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三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加强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利于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利于全体干警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有利于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人民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主线,认清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建“平安汉中”、构建和谐社会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坚定信念上下力气,在指导实践上求深入,在推进工作上见成效,努力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向新高潮,使我院的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水平有新提高,司法改革有新进展,队伍建设有新面貌,整体形象有新变化,促进公正、严格、文明司法,努力实现省法院党组提出的“四个一流”的工作目标,为建设西部强市、构建和谐汉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和个人存在的“三类问题”。一是不敢解放思想问题,主要表现为因循守旧、不敢突破“惯例”、不敢超越“本本”、不敢试、不敢闯、不敢创新、不敢“走出去”;二是不愿解放思想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小成则安、小进则满、不思进取、固步自封;三是不会解放思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心浮气躁、学习不深、视野不宽、合作不好。努力实现“三个明显”的目标,即队伍的忧患意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明显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法能力、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勤奋敬业、求真务实、精益求精、勇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明显振作,为推进率先突破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深入学习,强化自觉性。二是坚持查找差距,找准症结。三是坚持领导带头,群众参与。四是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深入。五是坚持联系实际,促进工作。确保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阶段划分和方法步骤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我院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阶段划分和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5月4日---5月10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思想发动,统一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提高全院干警参与学习讨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理论学习阶段(5月11日---7月)。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所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总结讲话;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第十九次工作会议的有关文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内容。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研讨相结合、理论引导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领导是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个人自学不少于20学时。 第三阶段:讨论分析阶段(8月---10月)。重点围绕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确定的专题内容,组织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理论文章和读书心得,开展学习交流,各部门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论文,于9月10日前交院教育活动办公室进行评选,择优于9月20日前报市政法委。同时采取召开院党组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干警座谈会等形式,对近年来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分析总结,看目前的工作处于什么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突出的问题及主要症结在哪里,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各部门要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院教育活动办公室。 学习讨论专题: 市委政法委五个专题调研内容:重点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政法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省高级人民法院讨论专题内容:1、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2、深刻领会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性质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3、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以及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统领作用,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措施;4、深刻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以定纷止争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建成惠及全体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5、深刻领会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法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增强法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司法能力,增强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6、深刻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目的及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法院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四阶段:总结检查阶段(11月---12月)。11月中旬,院里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查找问题,及时纠改。做好迎接省高院、市委政法委12月初全面检查的准备。总结报告于12月5日前上报省法院政治部和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四、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力争实现的工作目标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放在,用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追求实实在在的实践效果,全力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一)突出重点,加大攻克涉诉信访难题的力度。各部门、全体干警要坚决贯彻中政委召开的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要以全省法院开展涉诉信访的大调研、大讨论和集中清理活动为契机,加大攻克涉诉信访难题的力度,上下协作,内外协调,集中力量,全力解决。要围绕“一控制、两下降”目标,对重大涉诉信访案件明确责任人,签定军令状,着力解决问题。凡是对涉诉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出了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厉进行惩处。 (二)加强案件评查和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标准和评查办法,逐步做到所有的办结案件都要经过评查,做到“结案数、评查数、归档数三个一致”,评查结果纳入各业务部门和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分值。把案件评查工作与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相结合,加大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惩戒力度。 (三)抓好目标责任考核,提升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2008年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要求,研究完善当前的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部门、个人目标责任。加强平时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在评优评先、干部调整使用中将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通过目标责任考核,使我院的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进一步规范开庭、合议、司法文书等问题,采取明查暗访、当事人评议等方式,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要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努力实现“四个一流”的工作目标。 一是要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提高班子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团结合作干事创业,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确保班子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更加符合实际,确保全院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形成一股劲干工作。二是要带出一流的队伍。每名法官干警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提高队伍素质,调动全院法官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争创一流的合力。三是要树立一流的司法作风。在这次活动中,要针对少数法官干警作风涣散、粗枝大叶,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一些同志责任感不够强、管理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分析原因,认真加以解决。四是要干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今年,我院的一切工作部署和措施,都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创建“平安汉中”的大局进行。在案件结案率、执结率上下功夫,力争高于去年水平。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申诉和申请再审率要控制在较低的水平。要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对接,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办案过程中,要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多考虑,多做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中央政法委为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部门、每名干警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建立组织机构。中院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建成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全体党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主任李华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部门要确定负责人,确保每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抓好宣传鼓动。要通过举办研讨班、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征文、学习专栏等活动,增强全体干警的学习热情、学习兴趣和学习自觉性。运用本院简报和局域网等内部宣传载体,及时反映全院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每名干警要多写稿、多投稿。要适时邀请市内外新闻媒体,报道我院干警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呈现出的饱满热情和崭新风貌。 (三)严格督促检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每个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通过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组织考核、走访有关群众等方式,对各部门、每名干警参与活动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详细了解掌握活动内容落实情况,及时纠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对突出问题适时在全院进行通报。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
(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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