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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劝导平息矛盾 依法调解化解纠纷


      近日,汉台区法院刑事审判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被害人多次在市、区两级上访,矛盾十分激化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2004年6月14日中午,被告人熊保成与其胞弟熊宝德(二人均系汉台区中山街办事处过街楼村三组村民)因缴电费问题发生争骂,进而打斗,熊保成用砖块击打致熊宝德头、腿部受伤,其中左腿致伤经法医鉴定为左侧腓总神经损伤,属重伤,可评为六级伤残。之后,被害人熊宝德及其妻庹利萍多次到当地村委会、办事处、派出所、公安、检察机关和党委、政府反映情况,虽经多方主持调解但均未达成协议,其间被告人举家外出躲避矛盾,被害人情绪激动,庹利萍曾发生过试图拦截省领导来汉中在其村视察工作的车辆,和从过街楼村委会三楼跳下相要挟的过激行为。

  2007年8月10日,区检察院对熊保成故意伤害一案向区法院提出公诉,审理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熊宝德以被告人熊保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其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熊保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赔偿各项损失218167.59元。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被害人熊宝德诉称,被告人熊保成用一米多长的钢筋打伤了自己的头部、左侧上下肢及右下肢。被告人熊保成辩称,承认自己用砖块朝熊保德扔了三、四下,有一下打在了熊保成的头部,其他几下只打在了熊宝德的腰以上部位,熊宝德的腓总神经损伤不是自己打的。

  庭审后,在没有作出判决时,被害人熊宝德与其妻庹利萍先后20余次到区法院吵闹,甚至扬言要跳楼、自杀等等。2007年11月9日早一上班,两人又到区法院大声吵闹,不听劝阻,到中午12时许仍不肯离开,至12时30分左右,受害人熊宝德准备离开法院回家之际,其妻庹利萍突然跑到五楼楼梯口的窗户上,大喊要跳楼自杀,同时整个身体翻出楼外,只有双手还抓着窗沿,刑庭的四名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将庹利萍救回楼道,避免了一场事故的发生。

  汉台区法院邀请区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机关和中山街办事处的领导召开了协调会,通报了案件情况,提出了解决案件的具体方案。随后区法院领导携刑庭法官和办事处有关人员深入到过街楼村同村组干部座谈,与被害人、被告人及亲属面对面的调解,因被害人反复无常,先后做思想工作达23次之多,通过不厌其烦的调解工作,终于了解到被害人因文化水平低,认为自己诉称是被钢筋打伤,被告人才会被判刑,因而不承认是被砖块致伤。在找到问题的症结、检察院提供新的证据之后,区法院迅速组织第二次开庭,对新证据进行质证、认证,固定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害人消除了对法院的抵触情绪,被告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被害人道歉并具结悔过,一次性给付了被害人5万元赔偿款。当庭熊氏两兄弟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庹利萍和被告人妻子妯娌之间也态度诚恳的握手言和,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互帮互助,互谅互让,争做好村民。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该案的妥善化解,有效地防止了矛盾升级,避免了不安定因素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作者:汉台区人民法院)


添加日期:2008-4-15 15:20: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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