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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给南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等9个集体和黄涛等15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法院改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广大法官干警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以高尚的品质、优良的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扬,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全市法院发展与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队伍素质高、管理严格规范、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公正廉洁、人民群众满意的先进个人。他们用实际行动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给南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等9个集体和黄涛等15名个人各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记功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全市法院要以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讲政治、顾大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法官职业操守的政治意识;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文明司法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忘我工作的奋发精神,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团结奋进,齐心协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汉中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努力工作,为人民法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的奉献。
附:三等功集体、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荣记三等功的集体、个人名单

一、三等功集体9个
南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
略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宁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留坝县人民法院执行庭
城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西乡县人民法院城南人民法庭
洋县人民法院洋州镇人民法庭
佛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
二、三等功个人18名
黄  涛    南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汉军    南郑县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审判员
李文新    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胡  三    略阳县人民法院白水江人民法庭庭长
高正瑞    略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长
杜三耀    宁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方立贵    留坝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  敏    城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李定选    城固县人民法院南乐人民法庭庭长
许敏康    洋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工作人员
王  逢    洋县人民法院马畅人民法庭助审员
时尚记    佛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志刚    市中级人民法院书管室主任
王潇浴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助审员
李嘉林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添加日期:2008-3-3 14:43: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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