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
2008年9月23日,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会上,该院宋一院长全面总结了法院三年来陪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呈现特点,准确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他对各位人民陪审员三年来积极参与审理案件2337案2964人次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参与审理300件以上的汉中路办事处太白村副主任王莉萍和北关办事处人民路社区副主任刘雪萍等多名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质高尚,司法能力突出的人民陪审员给予高度评价。 宋一院长指出,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到2005年5月1日,新选任的29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履行职责,在三年的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对法院的审判工作作出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出庭率不平衡,部分陪审员不能准时出庭,个别陪审员庭审中随意走动、接打电话等现象。他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抓紧抓好抓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1、进一步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工作上的组织与管理,引导法官队伍提高认识,在审判中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共同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制定陪审员定期培训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庭审观摩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庭审能力;3、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征求人民陪审员的先进事迹,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营造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职责的氛围;5、加快探索,制定淘汰机制,对一些长期无法正常履职的陪审员予以调整,尽快改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均衡的状态;6、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的相关待遇。 会上,王莉萍、杨丽荣等多名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结合审判工作的经历和体会,发表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会法官和陪审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学习,扬长避短,积累经验,坚持公平和正义,恪守职业道德,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汉台区人民法院 姜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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