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上午10时,汉台区人民法院在汉台区铺镇老街召开了审判暨法制教育大会,对一批盗窃通信电缆和违法收购赃物的犯罪分子公开进行了审判。近500余名干部群众旁听了此次活动。 2008年3月,被告人应飞伙同王纲、吴保华、李凯等人深夜流窜于汉台区铺镇李冲村、双丰村等地,采取攀爬电杆等方法盗割通信电缆,不到20天时间疯狂作案四次,盗割通信电缆270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四千余元,却以低廉价格违法出售。不仅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深受影响,而且给国家通信事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法院依法对盗窃犯应飞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元;对盗窃分子王纲、吴保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对盗窃犯李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对明知是赃物却违法收购通信电缆一次55米,价值950元,谋取微薄利益的衡小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盗割通信电缆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震慑犯罪分子,并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文明守法公民。到案件发生地设庭进行公开审判,宣讲法律,这是汉台区法院落实省高院开展审判“五进”活动的新举措。此举受到了汉台区委政法委、公安汉台分局、铺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深受社区人民群众称赞。
(作者:汉台区人民法院 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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