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三日上午,在黄沙镇初级中学的操场上,四百余名中学生头顶烈日,聚精会神地听着勉县法院高潮法庭法官岳国强作的《以案为鉴、做守法好少年》的演讲。岳法官从青少年盗窃、抢劫、人身伤害、溺水身亡生命权纠纷案件,和青少年受到不法侵害后的维权案件等案例,深入浅出的讲了这些案件发生后对社会的危害性与相关法律常识,以及对其中犯罪案件的惩罚与民事纠纷维权案件的判决等,使同学们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演讲结束后,高潮法庭李晓明庭长带领庭上四名法官与学校领导、部分老师就假期该校一名学生在汉江洗澡中溺水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审理结案后,征求学校领导、老师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共同探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维权等工作问题,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欢迎和赞扬。 一个时期以来,校园学生侵权、维权案件时有发生,为了提高青少年的守法和维权意识,勉县法院结合省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的审判工作“五进”活动,并抓住学校开学这一有利时机,各法庭纷纷深入案件辖区学校,以案讲法,开展青少年维权普法活动。至目前、他们已有4人进校园讲法制课6次,受教育学生达二千人。
(作者:勉县人民法院 张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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