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添加收藏| 设为首页
 首 页 | 走进中院 | 新闻中心 | 法院公告 | 裁判文书 | 案例评析 | 法官论坛 | 法院文化 | 规范化管理|
首页>>规范化管理>>审判业务类>>新闻内容

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管理系统评估指标的编制说明

      汉中市法院司法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汉中市司法绩效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运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技术方法编制司法绩效指标指数,对市县(区)两级法院、法院各部门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以及审判人员的素质、能力等层面进行的总体性评价。评估指标的设计是根据法院工作的战略目标和司法工作各环节、各阶段、各方面的联系及特点等不同角度选定的。各指标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功能互补,基本上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全部内容。
      司法绩效管理系统评估体系总分值100分,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由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内部流程、司法技能四个维度构成,每个维度分值各占25分。
     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涉诉上访率、国家赔偿率、职务违纪率是社会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结案率、执结标的到位率、发回改判率、审限合格率、执行积案沉淀率、案件评查合格率是法律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开庭率、案件评查率、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率、减刑假释听证率、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听证率、涉诉上访案件办结率是内部流程指标的二级指标;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调研能力、庭审驾驭(听证)能力、宣传能力是司法技能指标的二级指标。
     评估指标根据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正指标和逆指标。指标数值大小与司法绩效高低一致的是正指标;指标数值大小与司法绩效高低相反的是逆指标。
     每项评估指标均确定了相应的权重和目标值。各指标的权重是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指标的重要程度来确定的。目标值则是根据历年来法院各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的一个衡量数值(见《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管理系统指标权重、目标值分配表》)。
     一、社会效果指标体系的组成及基本内涵
     1、上诉率:系指报表期内本院/本部门/本人上诉案件数与本院/本部门/本人同期一审结案总数之比。该指标反映当事人对一审裁判的认同、服判情况,是逆指标。它适用于法院、法院各审判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上诉率 =上诉案件数/一审结案总数×100%

     2、申诉申请再审率:系指报表期内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受理数与同期本院/本部门/本人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总数之比。该指标反映当事人服判息诉情况和生效案件质量,是逆指标。它适用于法院,法院各审判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申诉申请再审率=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受理数(不含旧存)/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数×100%

     3、涉诉信访率:系指报表期内申诉信访涉裁判、执行的案件数与同期本院/本部门/本人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数和执结案件数之比。该指标反映审理和执行案件中申诉信访的比例,是逆指标。它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涉诉信访率=(申诉信访涉裁判案件数+申诉信访涉执行案件数)/(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数+执结案件数)×100%

      申诉信访涉裁判、执行案件数,按申诉信访涉及的案件数统计,不以次数计,在同一年度不重复计算。但次年再次申诉信访的,重新计算。
      申诉信访所涉案件,如经过数个法院、数个部门处理过的,该案计入最后处理该案的法院或部门。
      4、国家赔偿率:系指报表期内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数与国家赔偿所涉案件结案所在年度的全年审、执结案件总数之比。该指标反映裁判质量和依法执行情况,是逆指标。它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国家赔偿率=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数/所涉案件结案所在年度的全年审执结案件总数×100%

       5、职务违纪率:系指报表期内本院/本部门法官和工作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人次数与本院/本部门/本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结案总数之比。该指标反映法官、工作人员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违规收费等各种违法违纪情况,是逆指标。它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各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职务违纪率=法官和工作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人(次)数/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结案数×100%
       二、法律效果指标体系的组成及基本内涵 
       1、结案率:系指报表期内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申请再审、执行等案件结案数与同期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申请再审、执行等案件收案总数之比。该指标综合反映审判或执行工作的进度和效率,是正指标。它适用于法院、法院各审判部门、各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结案率=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申请再审、执行案件结案数(不含请示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申请再审、执行案件收案数×100%
       2、执结标的到位率:系指报表期内本院/本部门/本人执行标的的总金额、和解并履行标的总金额与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之比。该指标反映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程度,是逆指标。它适用于法院、法院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计算公式为:

执结标的到位率=(执结标的总金额+和解并履行标的总金额)/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100%

       例如:某甲申请法院执行11万元,后与被执行人和解放弃4万元,5万元履行,该案执结标的到位率为:(4+5)/11×100%=82%
       3、发回、改判率:系指报表期内经二审发回、改判案件数与同期本院/本部门/本人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数之比。该指标反映一审案件的质量,是逆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审判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发回改判率=二审被发回、改判案件数/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数×100%

       4、审限合格率(执行积案沉淀率):系指报表期内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执结案件数加依法延长审限内结案数与报表期内本院/本部门/本人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总数之比。该指标反映审判工作的效率,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审限合格率=(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数+依法延长审限内结案数)/(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结案数)
       5、执行积案沉淀率:系指报表期内未结案中超执行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数与同期未结执行案件数之比。该指标反映执行工作的效率,是逆指标。计算公式为:

执行积案沉淀率=未结案件中超执行期限一年以上案件数/未执结案件数×100%

       6、案件评查合格率:系指报表期内评查案件的合格数与同期本院/本部门/本人评查案件总数之比。该指标综合反映法院、法院各部门、法官的办案质量,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案件评查合格率=评查案件合格数/评查案件总数×100%

       三、内部流程指标体系的组成及基本内涵:
       1、开庭率:系指报表期内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以开庭方式审结的案件数与同期本院/本部门/本人一审、二审、再审案件结案总数之比。该指标主要反映程序公开、公正的程度,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审判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开庭率=一审、二审、再审以开庭方式审结案件数/一审、二审、再审结案数×100%

       其中,中级法院以二审、再审案件开庭率为表现形式,计算公式为:

开庭率=二审、再审以开庭方式审结案件数/二审、再审结案数×100%

       2、案件评查率:系指报表期内自查和抽查的案件数与同期本院/本部门/本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结案总数之比。自查案件与抽查案件数相重合的不重复计算。该指标为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案件评查率=自查、抽查案件数/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结案数×100%

       3、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率:系指通过评查追究差错责任案件数与评查中发现的二类以下(含二类)案件数之比。该指标旨在鼓励发现案件中所存在的问题以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是正指标。它仅适用于法院和法院各部门。计算公式为:

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率=追究差错责任案件数/评查中二类以下(含二类)案件数×100%

差错责任追究系广义上的概念,经济处罚、一定范围内的通报、口头批评、书面或口头检讨、责令纠正等皆属于追究。
       4、减刑、假释听证率:系指报表期内听证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数与本院/本部门/本人减刑假释案件结案数之比。该指标反映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的程度,是正指标。适用于中院和中院刑二庭,计算公式为:

减刑假释案件听证率=听证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数/减刑假释案件结案数×100%

       5、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听证率:系指报表期内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查听证数与同期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查数之比。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刑二庭、审监庭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听证率=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查听证数/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复查数×100%

       6、涉诉上访案件办结率:系指办结的涉诉上访案件数与同期涉诉上访案件受理数之比。该指标反映申诉信访处理息诉情况,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审判部门、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涉诉上访案件办结案=涉诉上访案件办结数/涉诉上访案件受理数×100%

      四、司法技能指标体系的组成及基本内涵
      1、调解能力:系指报表期内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案件和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数与同期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结案总数之比。该指标以调解率为表现形式,综合反映诉讼调解化解民事纠纷的能力,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审判部门、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调解撤诉率=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自诉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数/一审、二审、再审民商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案件结案数×100%
       2、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系指裁判文书评审小组对被评查裁判文书平均打分乘以百分之一。该指标以裁判文书合格率为表现形式,反映裁判文书的质量情况,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裁判文书合格率=裁判文书评审小组对被评查裁判文书平均打分×1%

      3、调研能力:系指报表期内实际完成调研材料篇数与应完成任务数之比加实际上稿数与上稿任务数之比,再乘以二分之一。实际上稿数即被中院以上法院内部刊物及市以上报刊、杂志采用的调研材料篇数。该指标以调研材料实际报送、采用率为表现形式,反映法官的调研能力和法学素养,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计算公式为:

调研材料报送采用率=(调研材料实际完成数/报送任务数+实际上稿数/上稿任务数)×1/2

      4、庭审驾驭(听证)能力:系指评审小组对主审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平均打分乘以百分之一,该指标以庭审合格率为表现形式,反映庭审规范化程度及庭审质量,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各审判人员。计算公式为:

庭审合格率=评审小组对主审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平均打分×1%

      5、司法宣传能力:系指宣传报道稿件被采用数与全院/全庭总人数之比。该指标以被采用宣传报道稿件人均数为表现形式,是正指标。适用于法院、法院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计算公式为:

被采用宣传报道稿件人均数=宣传报道稿件被采用数/全院(庭)总人数

其中,个人直接以其稿件被采用的件数计。


添加日期:2007-12-13 16:15:08 阅读次数: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陕西省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邮编:723000 电话:0916-2531194  邮箱:hanzhongfayuan@sina.com
备案号:陕ICP备:08001041号